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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

来源:殷宏律师  作者:殷宏  时间:2016-02-24

“如果我有不忠于妻子的出轨行为,家中的所有财产归妻子所有,我将净身出户。”这是某男子为表忠心向妻子出具的承诺书,那么如果男方真的出轨了,法律上是否支持女方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的请求呢?今天,律师告诉你正确的答案。

所谓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协商,对忠实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的后果所做的约定,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婚姻关系的稳定进而惩罚有过错一方。夫妻忠诚协议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尚无明确规定,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只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,结合案件的事实作出判断。那么,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呢?

笔者认为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协议或承诺都是有效的:

首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四条规定“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;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法律将夫妻相互忠诚规定为了法定义务,为夫妻忠诚协议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
其次,“忠诚协议”具备了符合同的构成要件和生效要件,夫到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且是真实的意思表示,又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,又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。符合“法无禁止皆可为”法学理论。

再次,忠诚协议内容不能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。“忠诚协议”是规范夫妻感情生活的,婚姻家庭关系比其他人际关系具有更深刻的伦理性。有效的忠诚协议是从当事人双方的感情基础出发,还要符合社会普遍认知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。

因此具备上述条件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,一方违反协议或承诺时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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